女子谎称办入学“有门路”,诈骗50余万,获刑十年!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12 10:35) 点击:102 |
1月26日,门头沟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。南宁律师 案情**回顾** 被告人张某是一家古筝音乐馆的经营人,同时还是某小学古筝兴趣班的外聘老师。教学期间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喜爱,后来张某利用家长对自己的信任,谎称自己能在学校找到“门路”,为那些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取得入学资格。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,张某向8名家长收取“打点费”共计人民币四十余万元。同时,又以为该小学购买古筝为由,假签合作协议,骗取其中3名学生家长共计九万元。以上钱款都被张某个人使用。 随着开学临近,家长们多次催促都被张某搪塞回去,眼看事情就要败露,张某又伪造小学入学通知书继续蒙骗家长。看着别人家小孩都已开学报到,自家孩子还未入学,家长们决定到学校问个清楚,与校方沟通后才得知被骗,校长当即报警。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一审**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。**目前,该案还在上诉期。 法官**提示** 孩子的学业是父母心头的最大牵挂,为了让孩子赢在“起跑线”上,很多家长都异常焦虑。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正是抓住家长“望子成龙,望女成凤”的心理,以帮助孩子择校为由骗取钱财。希望广大家长能提高警惕,切勿相信“有门路、有关系”的说法,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要及时报警**。** 另外,孩子入学是大事,家长应关注教委、学校等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,充分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,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入学。比如该案中,有两个孩子本身就符合入学条件,如果家长提前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,按照正规流程办理入学,孩子完全可以顺利入学,也不会发生这种不愉快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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