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寄的衣物被酒泡,我的损失谁来赔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14 13:51) 点击:116 |
南宁律师解析案子 刘女士是一家精品内衣店的经营者,因经营需要,刘女士要将一批价值2305元的衣物发货至沈阳市某服装城。刘女士联系某快递公司后,快递员马某到店内接收了包裹,并填写了快递单据。可是,在收货方收到包裹进行验收时发现,刘女士所发衣物竟被酒液浸染,于是拍下衣物受损照片后拒收并退回了该包裹。由于衣物被酒浸染,导致衣物串色、产生异味,无法正常销售,刘女士多次与某快递公司沟通,要求赔偿损失,均未得到合理答复,故将该快递公司诉至爱民区法院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刘女士将货物委托给某快递公司进行运送,并交纳了快递费用,某快递公司为其出具了物流单据,双方便形成了服务合同,该服务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合法有效。在履行服务合同时,某快递公司应及时、安全、完好地将衣服运送至目的地。但在运输过程中,快递公司将衣物与其他物品一起运送,未能保证寄递物品的完好,致衣物被酒浸染,被收货方拒收,给刘女士造成经济损失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法院判决某快递公司赔偿刘女士损失2305元。 快递公司在接收物品邮寄时,应对易碎易损物品单独进行包装运输,避免因包装不善等原因,对一同运输的其他物品造成损坏、污染,产生不必要的损失。寄件人也应在邮寄包裹后,妥善保存快递单据,嘱咐收货人做好验收工作,如有破损应及时保留证据,以便在要求赔偿时进行佐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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