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售国家建造师考试答案,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21 14:20) 点击:114 |
南宁律师分析案情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。但有人为谋取个人私利、铤而走险,非法出售答案最终落得深陷囹圄的下场,令人唏嘘不已。近日,顺义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刑事案件,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。 案情回顾 “本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1日、12日举行...”孟某听到收音机中播放着这样一条新闻,便动起了歪心思。考试当天,孟某先是通过他人在考场中拍照取得了考试真题,随后自行解题得出答案,并在考试结束前将答案通过其创建的QQ群发送给向其购买答案的考生。 经比对,孟某在QQ群中发送的试题答案与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科目试卷中选择题100题中94题的答案一致,与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科目试卷中选择题80题中57题的答案一致,孟某共获利人民币18400元。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孟某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、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、答案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被告人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。 最终,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孟某犯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罚金一万元,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。被告人孟某当庭表示认罪,不上诉。该判决现已生效。 法官说法 针对考试作弊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正常考试秩序,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实际情况,在2015年出台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中,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,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,代替考试罪等罪名,情节严重的,最高将面临七年有期徒刑。 在此提示广大考生,备考不易,一定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寻找“捷径”。即便一次没有通过,之后也还有机会,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糊涂,为自己的一生留下污点。 法条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【组织考试作弊罪】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【非法出售、提供试题、答案罪】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【代替考试罪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:4000 110 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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